最近,大庆某单位职工小张很是烦恼。他没借人家的钱,也没花着人家的钱,人家却追着他要债。“我这不是好心办坏事,自讨苦吃吗?” B 3R=,/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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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,小张的朋友李某做生意,急需一笔资金,向同是朋友的梁女士借。梁女士慎重起见,让李某打一张欠条。当时在场的小张,觉得大家都是朋友,不致于非得立下字据,伤了感情,就仗义执言,说这钱如果他不还,我还。谁知李某做生意不到一年,赔了钱,跑了人。梁女士讨要无门,就来找小张。还钱吧,小张觉得窝囊,不还,自己当初还有承诺,该怎么办呢? AL Ovz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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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在日常生活中,像这样的事很多。有些人往往出于好心,却把事办“坏”,带来了麻烦和损失,伤害了感情,甚至走上了法庭。因此,怎样处理好人际交往中情、理、法之间的关系,在弘扬助人为乐传统美德的同时,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已成为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。 </4QI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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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情过头之后 s< |